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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城市书房”合作方征集启事
发布时间:2019-01-15 17:00:16    浏览量:775


 

    为进一步丰富市民文化生活,满足市民多样文化需求,提升城市文化品质,打造城市休闲文化空间,我市于2016年启动“城市书房”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15家。“城市书房”逐渐融入舟山市民的精神生活,受到广大市民的广泛关注与好评。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继续有效推进“城市书房建设,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与社会力量共同建设5家“城市书房”,有关事项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城市书房、品质生活”的定位,为广大市民提供“便捷、高效、舒适”的阅读服务,使“城市书房”成为城市的文化地标和市民的精神家园,发挥文化的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2019年计划建成5家高品质、时尚的“城市书房”。

  二、申报主体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协会、街道、社区、住宅小区、个人等均可作为申报主体,向舟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进行申报。

  1. 合作方式

    (一)市、县(区)图书馆提供如下服务及产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财政将资金转移支付至各县(区))

  1. 联动安全门禁1套(无门闸,需在装修时预埋线路,以免影响外观)。自助借还机1台,含还书箱1只。非RFID图书归还箱一只。自助查询与办证机1套,内含多证合一读卡器。远程监控摄像头2个,并在市图书馆配置集中监控管理系统。宽带联接设备1个。带接入认证的无线AP1个。

  2. 一次性配置已编目图书3000-5000册。   

  3. 市图书馆负责城市书房业务指导、培训,设立统一服务电话,制定统一服务标准、《读者须知》、《借阅规则》,监控、督查日常运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市、县(区)图书馆共同承担定期图书流转配送、日常业务指导、解决设备故障、帮助组织阅读活动等工作

    (二)申报方需承担的事项:

        1.负责“城市书房”的场地、设计装修、运行管理的全部费用。

  1. 负责“城市书房”的日常运行与管理,按照要求做好通借通还、图书上架排架、读者服务等工作,接受和配合图书馆的工作指导,参加业务培训,保证图书安全。

  2. 定期组织阅读活动,配合市、县(区)图书馆,策划、组织各类阅读推广活动。

    四、标准要求

        申报主体须达到以下建设标准:

      (一)选址

      “城市书房”规划采用网格化嵌入式方式,以方便群众就近阅读为目的,要求醒目、交通便利、人流量大,符合消防及治安安全条件。选址可为城区人流密集的街道社区、住宅小区、创意园区、企事业单位、商场、公园等地,场地空间在150平方米以上。

      (二)布局

      “城市书房”的布局采用“1+X”的模式。其中“1”为城市书房,“X”即特色自选项目。

    其中“城市书房”阅读功能区的面积要求不少于100平方米,与空间相宜的或高或低的书架不少于5个、报刊架若干、阅览桌不少于8张、阅览位不少于30个,可根据装修风格进行定制,具备举办文化沙龙、图书分享、小型讲座等功能。  

    (三)装修

    装修按照“城市书房”功能设计要求,要通透,风格可各异,但需体现时尚休闲元素,包括场馆的墙面、地面、门庭的装修,以及桌椅的设计等。装修设计方案初步确定后,须经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审核通过后,才能正式动工。图书上架、设备安装工作完成后,经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验收通过后,才能对外开放。

    (四)配置

        解决好市电(220V,最小60A)、网络接入开通(使用VPN方式,通过互联网或电子政务外网与中心网络连接,上下行速率20M以上,接入设备另行统一配置)、照明、空调、卫生间、安全设施(如报警电话、防盗设备等)、饮用水、消防设施等,按标准达到消防要求。

      (五)标识

      采用统一设计标识,以“城市书房”的指定字体作为正面招牌,字体大小及颜色可根据装修风格调整。室内各种文字、标识需添加“城市书房”Logo。

        (六)管理

    配备一名责任人及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城市书房的日常运行与管理。

        五、违约责任及其它

    “城市书房”建设以五年为一个协议周期。由市图书馆与申报主体签订《舟山市“城市书房”建设合作协议》,在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协议,需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同意。

    五年一个协议周期到期,若协议解除或不再续约的,市图书馆将撤回提供的图书、借阅设备等,收回“城市书房”的命名,撤销有关“城市书房”的标识,申报主体不得再利用“城市书房”的名称。

        六、申报材料

    1.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的复印件;

    3.申报表。

    七、征集方式

    请登录舟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zswh.zhoushan.gov.cn)通知公告栏或“淘文化”网站(www.taowenhua.cn)文化资讯栏,下载申报表。

    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于215日前(以邮戳为准)邮寄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化艺术处(邮编:316021,地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东二号楼),并将申报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405084171@qq.com(请注明“城市书房”合作方征集)。逾期递交申报材料,视作无效。

    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0580-2285532。

        八、审定方式

    征集结束后,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查看并复核材料,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评议后确定合作方名单。合作方名单将通过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及“淘文化”网站予以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将正式签订《建设合作协议》和《运行管理协议》,给予使用“城市书房”的命名

    感谢您对舟山市“城市书房”建设的支持与关注!

     舟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115

      附件:

         点击下载 舟山市“城市书房”合作方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