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方案

2019年是全省扫黑除恶攻坚年。为认真贯彻落实舟山市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精神,对照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任务清单,结合本系统和本行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文化自身优势,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厚氛围,根据市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文旅系统和文旅市场开展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行统一领导、条块结合、集中宣传,统筹全市文体公共场馆和文旅体行业经营场所的宣传资源,做到行业内宣传面全覆盖,实现本行业各场所基本达到有扫黑除恶宣传标语的目标。

二、宣传活动安排

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于2月份启动,3月至5月份开展集中宣传,6月份以后进入常态化宣传。

三、宣传活动内容

根据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本次宣传活动主要开展媒体宣传、面对面宣传、社会层面宣传、集中开门接访、成果集中展示、有奖答题等“六项”系列宣传活动。

四、责任分工

(一)媒体宣传方面。根据市扫黑办开展集中采访报道需要,集中反映各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做法和成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统筹好本系统单位宣传报道工作。(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二)面对面宣传方面:根据市扫黑办集中开展面对面宣传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市民大讲堂、机关干部专题课堂、3.18文化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活动,讲解扫黑除恶相关知识。(责任单位:机关干部专题课堂局办公室、市民大讲堂图书馆、3.18文化法制宣传日执法支队)

(三)社会层面宣传方面:根据市扫黑办集中开展社会层面宣传活动部署要求,对全市各酒店、宾馆、旅行社、景区景点,以及全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剧院、电影院、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等进行内外布置宣传扫黑除恶内容的宣传牌(栏)和电子显示屏全天候滚动宣传扫黑除恶标语、举报电话等。(责任单位:公共文体场所宣传局办公室、旅游市场行管处、文化市场执法支队)

(四)集中开门接访方面:根据本部门举报电话约访情况,配合参与市领导做好接访工作。(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五)成果集中展示方面:设计制作1-2块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成果展板,报送市扫黑办集中展示,要求统一规格、统一材料、统一调用,文字内容要精炼简洁,图片要清晰。(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六)有奖答题方面:组织本系统开展扫黑除恶基本知识宣传和答题活动,引导广大本系统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提高基本知识普及率。(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五、活动原则

(一)条块宣传、属地为主。各县区、功能区管委会必须压实主体责任,统筹协调,落实有效措施,集中开展宣传行动,做到辖区内本系统和行业管理单位宣传全覆盖。

(二)齐抓共管、整体推进。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主动作为,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三)把握好工作节奏,按集中宣传活动的时间节点,积极稳妥推进,营造整体宣传活动氛围。同时要严格把好信息宣传审核关,防止引发舆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中央统一部署的一项社会治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这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时间,倒排计划,做到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执行坚决、落地有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协调和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认真制定本级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明确职责分工。2月底前要部署到位。

(三)加强检查指导。主要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系统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并将宣传活动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要求在开展宣传活动中要有工作台账,各地部署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的信息及时报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联系人:柳明涛,电话:2053189QQ邮箱:151309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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