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知识小课堂

扫黑除恶必备知识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习近平总书记2017118日批示要求开展一轮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从2018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2.扫黑除恶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3.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即“三个事关”)是什么?

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4.“两个一律”指的是什么?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5.“三个结合”指的是什么?

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建设结合起来。

6.三年工作重点分别是什么?

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7.“五个坚持”指的是什么?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8.“五项工作措施”指的是什么?

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9.“一案三查”指的是什么?

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10.扫黑除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11.扫黑除恶十类重点?

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乡霸”“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

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医疗纠纷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围海圈地、海上养殖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违法采矿的黑恶势力。

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水产品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医院学校、休闲娱乐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扫黑”与“打黑”的区别是什么?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13.恶势力的定义及特征是什么?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黑恶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的组织,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14.“保护伞”的定义及如何打击“保护伞”?

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污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线索举报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主要有:谋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国家机关职务,拉拢、腐蚀、操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一方话语权等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乡霸”、“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深挖幕后组织者、操纵者、经营者;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主要有:打着投资公司、咨询公司、金融借贷平台、典当行等名义,以及“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贷”等“套路贷”,专门从事高利放贷,采取虚假诉讼、跟踪滋扰、言语威胁、变相拘禁、殴打伤害等手段逼讨债务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主要有:实施组织跨境赌博、绑架、洗钱、敲诈勒索、组织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其他影响社会稳定、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涉黑涉恶线索。

线索举报方式

  公安举报电话:0580-11018605807365

市扫黑办举报电话:22831734

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18

电子邮箱:18605807365@163.com

  微信举报:关注公众号“浙江舟山公安”→点击“指尖警务”→点击“掌上举报”→点击“扫黑除恶线索举报”。

 其他举报方式不限。